在煤炭资源大省山西,公路是晋煤外运的主要途径,上海到长沙物流也是蒙陕两省区煤炭外运的必经通道。作为维护山西地方煤炭产运销秩序的窗口,遍布在山西公路网上、隶属该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的286个煤焦销售营业站点和51个出省煤焦管理站,担起了政府赋予的对运煤车辆进行煤炭税费查验补征的行政职能。
由于偷逃税费所能带来的巨额利益,多年来,公路站点一直是煤焦领域腐败问题的易发、多发和复发地带。山西自2008年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以来,摸索出一套权力分离制衡的方法,遏制煤炭税费征缴中的“跑冒滴漏”。
自由裁量权大、面临社会诱惑大、管理难度大
公路站点形成黑色利益链
山西煤销集团纪委书记张泽田介绍,这些公路站点处在各种利益交汇的最前沿,具有自由裁量权大、面临社会诱惑大、管理难度大等特性。此外,据统计,山西全省现共有4类51种煤炭销售票据,名目繁多且使用混乱。
由于上述原因,一方面部分货主司机受利益驱动,想方设法打通公路站点的薄弱环节,使出非法倒卖、异地使用和伪造票据、伪装车辆、绕站拉运等各种偷逃税费招数;另一方面,有的公路站点工作人员“收黑(钱)放黑(车)”现象突出,形成了一条巨大的黑色利益链条。
据山西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工作人员透露,运城市茅津渡煤焦管理站站长2005年至2007年自行购买使用违规票据,非法收取煤焦专项基金1.18亿元并予以隐瞒、截留,中饱私囊;
大同市许堡煤焦管理站10个月中就放走了2457辆拉山西煤却持伪造过境票据出省的货车,每辆少交4000多元税费,总计偷逃税款982万多元。
如何有效遏制“收黑放黑”等顽症?多年来山西煤销系统一直在进行各种尝试,但在煤炭公路运销中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面前,常规的监管手段只能是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。
如何从体制机制上寻求治本之策?今年4月,山西省纪委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,在全省煤销系统总结推行了权力分离的管理模式。
经营开票权、管理验票权、监督稽查权相互分离
权力分离杜绝一人说了算 |